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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术伦理道德越轨与规范研究

来源:论文查重 时间:2019-08-22 13:59:17

[摘 要]目前,高校对研究生学术伦理道德教育不尽人意,存在着重智轻德,论文查重学术不端行为评价过 于主观化,师生关系松散,企业化管理等问题,导致研究生学术伦理规范越轨。 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方面,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直接负责人,应该对其发挥学术伦理规范的导向与规训作用;另一方面, 高校应对研究生学术制度规范进行重构。
2016 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 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该办法规定,“高等学 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 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 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 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学术不端事 件在高校屡见不鲜,不仅教师涉足其中,研究生 亦如此。 因此,本文拟探究当前高校研究生学 术伦理道德教育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以及突破 学术伦理道德失范与越轨的出路所在。
一、硕士研究生学术伦理道德教育的现实困境
(一)重智轻德———授业有余,德教不足
我国研究生培养呈现一种标准化模式,通 常学硕学制三年,专硕学制二年。 高校为了在 短时间内完成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写作、科 研参与等任务,培养关注点聚焦在学科本位知 识的传授,较少关注学生学术德性的涵养教育。 高校对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指导和培育的应然性 双重职责,在现实之中变成了实然的、单一的知 识性传授,学术伦理养成被搁置。 在研究生培 养方案中,有关学术规则的课程安排被边缘化,教育工具价值遮蔽了理性价值。 因此,在本是 德艺双修的研究生学习阶段,部分研究生却在 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研究数据,造成 “ 学” 与 “德”隔离。
(二) 知识的盲区———主观化的学术评价 标准
当前,主流学术期刊大多参照欧美国家引 文标准,这种传统源自西方对知识产权保护、学 术研究严谨性与正当性的尊重。 欧美学术界对 抄袭、直接引用、间接引用、改写、数据造假、一 稿多投都有明确规定与区分。 我国虽然发布了 《学术期刊引文标准》,但只是对引文格式进行 统一,并没有区分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边界,导 致区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践性操作不强。 在科 学研究中,导师与研究生面对莫衷一是的学术 期刊标准,对各种引用、改写等不同规则,只能 凭借碎片化知识,自我判断。 由于信息不对称, 导师与学生无法掌握细致入微的学术不端区分 标准,师生存在主观化的评价标准。 高校或者 科研机构附属的纪律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作 为学术规范外部监督组织,也未能向研究生与 导师提供标准化学术规范标准。 因此,一旦发 生学术诚信危机,高校也只是凭借专门检测机构,或是凭借经验进行区分。
(三)企业化管理———追求学术成果高产出
随着新管理主义引入高校,高校行政管理 更加注重资源利用高效化与高产出化,导致高 校认可“企业式” 管理,多采用可监控、可量化 的管理模式,追求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排名,无 形中“导师—研究生” 一元化教育主体便演化 成经济组织“雇佣—被雇佣” 关系。 导师的职 责更倾向于“老板”,这一方面是因为导师直接 对研究生负责,担负着论文指导、科研指导等职 责,但导师往往把主要精力放置在学生显性的 高产出学术成果上;另一方面是因为导师为了 出版个人学术专著,评上教授级职称、学科带头 人等,招揽学生参与导师研究课题,导师掌管着 课题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研究生“为了在短期 完成导 师 布 置 的 任 务, 造 假 已 经 是 不 可 避 免”。[1]此外,高校教师为了职称晋级,必须要 有科研成果作支撑,而研究生无疑是导师取得 科研成果的最佳“雇员”。
(四)松散型师生关系———师生沟通不畅
导师与研究生沟通的主动性差、沟通频率 低、沟通内容比较单一。 “导师很少同研究生 进行学术上的交 流, 更 遑 论 德 育 情 感 的 对 话。” [2]一是,硕士研究生自学能力较强,学习 任务较重,和导师平时沟通联系较少;二是,研 究生教育扩招之后,师生比例严重失调,导师所 带研究生数量较多,无法顾及到每个学生;三 是,一些高校导师“双肩挑”,不但有教学工作, 还担任行政领导事务,分身乏术,师生除了课业 问题处理需要联系以外,导师对学生的德育修 为过问不多;四是,虽然师生通过电话、微信等 移动终端设备交流学业问题,但是这种“隔屏” 式交流遮掩了师生之间情感互动、思想对话,以 及人格魅力的感染。
(五) 隐性与显性———学术道德培养各行 其是
建构主义认为,个体知识来自于自我对客 观世界经验的加工,是个体与环境互动的结果。 研究生学业背景具有多样性,有的来自普通地 方院校,有的来自重点高校,在学术规范方面所 受教育参差不齐。 有些研究生受过专门的学术 伦理规范教育,能够分辨抄袭、数据造假、一稿 多投、引用不当等是非利弊。 而有些学生获得 的学术规范知识,仅仅是自己自学所得,不成系 统,较为碎片化。 因此,在以科研为导向的现代 大学管理中,研究生为了获得“短平快”科研成果,往往会在学术规范上打擦边球。
二、导师对硕士研究生学术伦理道 德的规训
(一)明晰导师指导监督职责
导师对研究生学术伦理道德诚信,具有指 导监督之责。 导师应不断使研究生树立知识的 原创性、批判性以及开拓性意识,杜绝论文、科 研成果的复制、剽窃与造假行为,避免研究生跨 越学术规范的禁区。 故此,导师在研究生论文 写作、作业提交、学术成果发表等关键领域,首 先要不断激发学生发现问题的兴趣,打开学生 洞悉疑惑的好奇心,促使学生提出具有批判性 的问题;其次要开展头脑风暴,启发学生多角度 分析问题,着重从交叉学科、多维视角解读问题 的制约因素与规律;最后要不断提升学生解决 问题的能力,使其明确研究课题的重点与难点, 以及预期成果。 在研究生取得成果之际,导师 可以借助专业检测平台,如通过中国知网论文 查重或是专家匿名评审等方式来审核成果是否 真实,是否符合学术规范。[3]
(二)重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康德认为,“要想把一些无教养低劣的心 灵引入‘道德的善’的轨道中,某种预备的指引 是必要的,或以展望于自己的利益而吸引他,或 以利益丧失的恐惧而警诫他。” [4](P8) 导师在研 究生入学之际,就应该使学生树立求真务实的 学术追求,并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沙龙、学术讲座 以及学术道德专题座谈会等活动,逐步形成严 谨认真的学术氛围。 同时,要“完善研究生评 优评先制度,建立科学的奖学金激励机制,促进 学生勤奋刻苦、创先争优的良好学术品质的培 养;加强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研究生 学术监察惩戒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道 德管理。” [5]
(三)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研究生在一定程度上对导师具有依附性, 这种依附性造成师生关系异化,主要表现在科 研成果归属方面,即研究生花费大量的时间、精 力帮助导师完成研究课题,但是最终成果却归 导师所有,而研究生仅仅得到一些劳务费。 虽 然研究生在完成导师科研任务之际,自我学术 水准也会得到提升,但是这种异化师生关系不 利于学生学术道德提升。 因此,构建和谐师生 关系,必须从以下两点着手:(1) 以学生为本。 导师必须树立学生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然地位,尊重学生的科研成果,让学生认识到科学本质 在于求美、求善,而不是为了眼前利益,篡改数 据、抄袭他人成果,故意造假。 (2)营造师生之 间民主氛围。 导师与研究生之间不仅是教育者 被教育者的关系,更是亦师亦友的朋友关系,导 师要尊重学生的话语权,允许学生有不同见解, 树立师生平等对话关系。
(四)开设学术规范专门教育
导师必须为研究生开设有关学术规范专门 课程,改变其被边缘化的窘境。 “教师在所授 课程伊始,就应将评价课程学习质量的标准及 学术规范要求明确告知学生。” [6] 在传授学术 规范知识与要求时,应结合学术不端的典型事 例加以介绍,在方式上做到信息传递清晰,行为 界限清楚;在内容上应注重有关专业伦理的讨 论并尝试确定实践中的行为界限,传授分析和 评价学术工作的基本标准、专业的思维和行动 方式、获得研究结论的方法以及写作技巧等,让 学生对各学科引用惯例了如指掌。 还应结合本 学科或专业,对学生提出更为具体、明确的学术 规范要求,并指导学生理解与掌握。 导师可以 结合国家《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专门文献对 研究生在引用、转述、标注,以及论文发表等方 面开展学术规范教育。
(五)明确学术诚实的重要性与严肃性
高校教师学术造假不断见诸报端,这不仅 浪费了大量学术资源,而且对我国学术在国际 上的声誉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例如,哈尔 滨医科大学王志国的两篇论文造假,其实验室 被关闭;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连 生在项目申报中侵吞他人成果,拼凑包装,被解 除教师合同;2017 年,中国 107 篇学术论文因 造假,被国际著名期刊出版商“斯普林格”一次 性撤稿。 这些事件均说明,我国一些高校教师 赤裸裸无视科研伦理道德。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 次发生,要建立学术规范奖惩机制,对学术造假 零容忍。 同时,“导师应以自己的严谨、热忱感 染学生,以鲜活的形象在学术道德、学术品格等 方面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通过行动来提倡 诚实的行为,实现言传身教。” [7]
三、重构硕士研究生学术制度规范
高校作为知识与学术活动的实体机构,必 须要有组织的制度实践与文化建构,以及组织 身份团体的可信性。 正如科恩所言:“越轨行 为发挥着一种信号灯或者报警器的功能,它使人们注意到组织的缺陷。” [8](P17) 研究生学术伦 理道德越轨行为出现,预示着高校组织学术规 范体系以及学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一)学术伦理道德制度化
学术伦理道德相对于制度而言具有理想 性、模糊性、软弱性以及不可操作性,而制度具 有强制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学术伦理道德 依靠研究生自我修养与内在认同来发挥其在学 术活动中的规制功能,这是一种自律约束机制。 但仅仅依靠研究生自律约束,其越轨行为仍旧 容易复发。 因此,“对研究生学术伦理越轨的 治理必须实现由道德驱动自律向制度化他律转 变,形成制度文化为依归。” [9](P2)组织制度具有 利益导向作用,能够影响个体行为模式、价值选 择、思维观念。 高校必须将研究生学术规范、科 学价值、学术精神的伦理道德制度化,诉诸专门 规章条文。 2011 年世界科学论坛在布达佩斯 发表宣言称,科学机构需要持续自我反思在研 究和创新中的责任和道德行为,科研人员应加 强其个人和机构责任,避免因为对科学知识以 及应用结果的无知或错误判断而可能对社会造 成的伤害。 为避免因违反学术伦理道德产生的 伪科学对社会公众以及学术生态造成的破坏, 必须将研究生学术伦理道德纳入到学术规制建 设中。
(二)学术成果评价去功利化
目前,高校关于研究生的奖励规定多指向 科研领域,包括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参与课 题、调研活动等,且分等级奖励。 这是一种典型 的具有“竞争性”且带有功利色彩的评价机制, 竞争目的是鼓励研究生取得知识发现的优先 权。 这种知识优先权的获得为研究生带来更多 外在物质利益,尤其是在评选奖学金或是荣誉 称号会产生更大的“虹吸效应”。 但是,“功利 化”竞争性学术评价机制带来了负面效应,一 些需要长期论证的想法或是实践检验的研究被 提前发表, 或者对别人研究结果改头换面。 “在科学领域里存在着竞争,而竞争通过强调 优先权为成就的标准而加剧,而且在竞争条件 下, 很 可 能 导 致 以 不 正 当 手 段 去 压 倒 对 手。” [10](P13)为了保证学术研究真实性,必须改 变高校功利化评价机制,鼓励研究生基于对学 术兴趣与爱好取得知识原创性。
(三)学科制度建设标准化
高校研究生群体普遍存在学风浮躁、耐不 住寂寞、学术成果质量不高等问题。 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由学科制度缺陷造成的。 正如沙姆 韦所说:“学科并非依据教条和权威而建立,而 是基于普遍接受的方法与真理。” [11](P13)学科在 广义上涵盖着学术研究范式、学术法律规章制 度、学术职业道德素养、学术评审机制以及写作 技术标准。 研究生学术伦理道德越轨是对学科 精神及其制度的背叛与践踏,它违背学科共同 体普遍接受的原则与真理。 因此,在学科建设 中应该着重从学术研究方法、学术法律规范、学 术评审以及学术协作技术标准着手,防止研究 生科研学术道德的失范。 在重视科学教育的同 时,应加强人文教育,让研究生不断审视思考自 我学术道德,懂得自我学术道德是个人素养组 成中不可分割的部分。[12]
四、结语
研究生存在学术不规范行为是多重因素共 同作用结果,特别是当前高校德育工作的即时 性与短效性,[13]消解了对硕士研究生学术伦理 道德养成的持续涵养功能。 社会浮躁之风也会 侵蚀研究生踏实认真的学术态度,市场经济逐 利,追求利益与效率最大化,使得研究生学习添 加了功利色彩。 因此,高校要杜绝研究生学术 道德越轨行为发生,不仅需要导师尽职尽责,更 需要建立人性化研究生学术评价体系。 同时, 社会也需要弘扬严谨认真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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